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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公司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重新签订吗?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无须重新签订。


没盖公章的合同就无效吗?

不一定。如果有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委托的人员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的,应当认为劳动合同成立且生效;反之则合同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是否允许劳动者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到新的单位工作吗?

劳动合同法对建立多重劳动关系没有禁止。但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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